人防工程建设信用承诺书
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:
我单位在 (地址)开发建设的 项目,对依法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,依据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精神,现承诺如下:
该项目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,向全体业主开放,不将停车位出售、附赠;出租的,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。
该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、出租收取的租金,用于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。
法人姓名:
法人身份证号码:
法人电话号码:
建设单位:
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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